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
为了不断推进我市依法治市的进程,努力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的软环境,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,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山西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条例》和《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》,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市公安局、工商局和地税局的执法工作进行评议。
为了切实做好评议工作,特向全社会征求对上述单位及部门、人员的意见,望广大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公民积极参加。涉及内容为:1.有关严格执法方面的意见。如有无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,徇情枉法、徇私枉法,办“人情案”、“关系案”、“金钱案”、“权力案”等现象和问题。2.有关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。如有无“吃拿卡要”的现象,有无“门难进”、“脸难看”、“事难办”的问题。3.有关依法行政方面的意见。如有无滥用职权、违法行政、超越职权、违反程序等问题。4.有关廉洁从政方面的意见。如有无利用职权收黑钱、滥收费以及是否坚持收支两条线等问题。所提意见可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,来信请寄市人大法制委408室(邮编:037006),来电请打电话:2034926,时间截止到10月10日。
2002年9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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